郑州市发布54号通告:对经开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壹〗、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3月29日发布54号通告 ,对经开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内容如下:封控区管理 区域范围:经开区九龙办事处振兴路以东,龙兴南街以西 ,梅香路以南,兰心西路以北,以及九龙办事处太平庄临时安置点部分区域。管理措施:全体人员郑州健康码赋红码 。
〖贰〗 、郑州疫情防控措施防控区调整为封控区《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2021年4号)中划定的防控区调整为封控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所在村居调整为封闭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所在村居 ,由属地开发区、区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调整为封闭区。
〖叁〗、《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2021年4号)中划定的防控区调整为封控区 。 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所在村居,由属地开发区 、区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调整为封闭区。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
〖肆〗、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2年60号通告 ,自2022年4月14日0时起对经开区部分封控区进行调整并解除部分区域管控管理,其他封控区、管控区保持不变。
郑州黄牌电动车过渡期再延长两年
郑州黄牌电动车过渡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总延期时长累计达5年。以下是详细信息:最新政策内容郑州市公安局 、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明确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两年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此次为第三次延期,此前已分别于2021年12月、2023年12月发布两次延期通知,累计延长5年。
郑州黄牌电动车过渡期延长1年 ,新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信息如下:政策背景:郑州市于2021年12月28日首次发布《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针对超标黄牌电动车(黄底黑字临时通行防盗备案号)设定了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两年过渡期。
郑州超标电动车(黄牌电动自行车)在最近一次延长后的过渡期内,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仍可继续上路 ,未来两年内可正常骑行 。过渡期政策背景与调整历程郑州市对超标电动车的管理采取“过渡期 ”制度,允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黄牌电动自行车在限定时间内使用。
郑州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拟再延长一年,至2024年12月31日。背景与现状黄牌电动车定义:黄牌电动车指挂黄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即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但于2018年12月31日前购买使用的车辆 。
延长过渡期:部分地区(如河南郑州 、山东省、陕西省等)允许超标车在过渡期结束后继续上路,但需以当地政策为准。例如 ,江苏省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市禁止悬挂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上路,此前“小蓝牌”使用期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

郑州:对“表面解封 ”的小区进行调查,严肃处理责任人
郑州市对“表面解封”的小区展开调查,并明确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政策要求与督导机制根据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第152号通告 ,明确解封的小区必须解封,并严格落实出入小区的三个条件: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码、佩戴口罩,禁止层层加码。
郑州市委 、市纪委联合成立督导组 ,对符合解封条件而未解封、表面解封的小区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成立专项督导组:郑州市委、市纪委联合成立了20个督导组,专门负责对各区县(市)的小区解封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
在11月3日郑州市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 ,针对疫情防控中的相关问题,郑州市明确表态将对符合条件而未解封的小区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